2017年3月30日,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,录用刘凯为河北省公安厅厅长。
刘凯,男,汉族,1969年8月生,安徽巢湖人,1994年9月参加中国共产党,1991年7月参与工做,在职大学学历。曾任上海市公安局手艺处办公室副主任、技侦总队批示室主任,上海市公安局国保局局长助理、批示处处长、党委委员,上海市公安局研究室主任、批示部副主任,上海市青浦区委常委、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局长、党委书记,上海市青浦区副区长、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局长、党委书记,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、党委委员、批示部主任,浙江省宁波市委常委、政法委副书记、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、督察长等职,2017年3月,任河北省政府党构成员,省公安厅党委书记、厅长、督察长。


